微信按当前 v2/v3 配置分别生成 MWEB/H5 链接,支付宝复用 C 端 WAP 链接,并让可用支付方式基于生效配置判断。 Constraint: 支付链接统一通过 qr_content 返回,由前端渲染二维码;按要求不运行测试 Rejected: 微信 Native 与支付宝当面付 | 会引入非当前商户配置所需的额外产品开通 Confidence: high Scope-risk: moderate Directive: 微信 H5/MWEB 二维码仅承诺系统相机或外部浏览器扫码链路 Tested: 相关 Go 包编译通过;gofmt 与 git diff --check 通过 Not-tested: 按用户要求未运行自动化测试及真实支付联调
9.8 KiB
微信扫码支付产品边界核对
结论
- 微信支付产品和接口协议版本是两个不同维度:
JSAPI、Native、H5是支付产品/用户场景;API v2、API v3 是商户后台调用微信支付的协议版本。 - 桌面代理后台展示二维码、用户拿手机微信扫码支付,应使用 Native 支付。Native 下单返回
code_url,前端把它生成二维码。这正是微信官方定义的扫码支付场景。 - JSAPI 确实可以正常支付,但它要求支付页面运行在微信内置浏览器中,并取得当前用户
openid,然后由页面调用微信支付控件;它不是“PC 页面展示二维码供另一台手机扫码”的产品。 - H5 支付用于手机浏览器(非微信客户端内)跳转拉起微信,v2 返回
mweb_url,v3 返回h5_url。这两个 URL 在技术上当然都能编码成二维码;但能否支付取决于扫码后打开它的浏览器环境。微信“扫一扫”会在微信内置浏览器打开,而官方 H5 支付明确面向微信客户端外的浏览器,因此不能把这条路径当作可用的微信扫码支付流程;系统相机或其他扫码工具若把链接交给手机外部浏览器,则可能按 H5 流程拉起微信,但仍须满足支付域名、Referer等官方校验。 - 微信支付的能力并非天然“只接受 v3”。官方 API v2 的统一下单用
trade_type=JSAPI/NATIVE/MWEB,API v3 则分别提供 JSAPI、Native、H5 下单接口;两代协议都覆盖这三类产品。实际能否调用还取决于商户是否开通对应产品、AppID 与商户号绑定等平台条件。 - 项目已按最终产品决定支持两种当前配置:
provider_type=wechat调用 v3 H5,provider_type=wechat_v2调用 v2 MWEB;两者分别返回h5_url、mweb_url,统一映射为qr_content。
产品边界
| 产品 | 官方适用场景 | 下单主要返回物 | 客户端完成支付方式 | 是否适合本需求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JSAPI | 用户已经在微信客户端内打开商户网页 | prepay_id;商户再生成前端调起支付所需参数 |
页面调用微信支付控件,且需传用户 openid |
否。除非把代理充值页改成微信内页面并增加 OAuth/OpenID 链路 |
| Native | PC 网站、实体物料等展示二维码,用户使用微信“扫一扫” | code_url |
商户把 code_url 生成二维码,用户扫码 |
是,和当前需求完全匹配 |
| H5(v2 名称 MWEB) | 用户在手机系统浏览器等微信客户端外的移动网页发起支付 | h5_url(v2 返回字段为 mweb_url) |
当前手机浏览器跳转该 URL 拉起微信 | 有条件可用:系统相机/外部扫码工具进入外部浏览器时可能完成;微信“扫一扫”进入微信内置浏览器时不符合官方 H5 场景 |
因此,“JSAPI 能正常支付”和“它适合桌面扫码”并不矛盾:前者描述支付能力,后者描述用户入口。选型依据应是入口场景,而不是某一种产品是否能够完成扣款。
mweb_url / h5_url 生成二维码后的准确边界
先区分两件事:前端二维码组件可以渲染任意 URL,这只证明二维码可以被识别;是否能完成支付由微信支付产品规则和扫码后的浏览器环境决定。API v2 的 mweb_url 与 API v3 的 h5_url 在这一点上没有产品语义差异,都是 H5 支付跳转地址。
| 扫码入口 | 实际打开环境 | 官方产品边界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---|
| 微信“扫一扫” | 微信内置浏览器 | 微信官方将 H5 支付定义为在微信客户端外的移动浏览器中调起微信支付 | 二维码能识别、URL 也能打开,但不能据此认定 H5 支付可完成;这不是官方支持的 H5 入口 |
| 系统相机、系统扫码器或其他把链接交给浏览器的工具 | Safari、Chrome 等微信外部移动浏览器 | 符合 H5 支付的浏览器场景;浏览器跳转 mweb_url/h5_url 后拉起微信 |
可以作为 H5 跳转方式,但必须满足商户已开通 H5、支付域名配置、请求来源等校验 |
还有一个容易遗漏的限制:官方开发指引要求 H5 调起链路携带符合配置的 Referer,微信支付中间页会进行 H5 权限和安全校验。因此,将下单返回的裸 mweb_url/h5_url 直接编码进二维码,会让最终行为依赖扫码工具如何打开链接、是否保留合法来源;它不像 Native 的 code_url 那样是官方专门定义的“生成二维码后由微信扫码”凭据。更稳妥的 H5 二维码做法是二维码指向商户自己的已配置 H5 页面,再由该页面在外部浏览器中跳转微信返回的 H5 地址。
所以用户提出的说法应修正为:mweb_url/h5_url 可以由前端渲染成二维码,系统相机扫码后进入外部浏览器时有条件可支付;但微信“扫一扫”打开的是微信内置浏览器,不满足官方 H5 支付场景。若产品要求用户明确使用微信扫一扫,仍应使用 Native code_url。
API v2 与 API v3
官方能力
- API v2 使用统一下单接口,通过
trade_type区分产品:JSAPI、NATIVE、MWEB。对应返回分别围绕prepay_id、code_url、mweb_url。 - API v3 将三类下单拆成独立接口:
- JSAPI:
POST /v3/pay/transactions/jsapi,返回prepay_id; - Native:
POST /v3/pay/transactions/native,返回code_url; - H5:
POST /v3/pay/transactions/h5,返回h5_url。
- JSAPI:
所以正确表述是:v2 和 v3 都可以承载 JSAPI、Native、H5/MWEB;项目是否支持,取决于对应协议分支有没有实现该产品的下单、签名、查单、关单和回调验签。
本项目当前实现
WechatConfig.ProviderType明确把wechat定义为 v3、wechat_v2定义为 v2;同一条配置模型同时有wx_api_v3_key、证书/私钥/序列号和wx_api_v2_key字段。- 通用加载器按
provider_type选择实现:wechat构建 PowerWeChat v3 服务;wechat_v2构建本地 XML+MD5 v2 服务。
- v3 服务目前实现 JSAPI 和 H5;仓库曾有/SDK具备 Native 调用能力,但当前代理充值 Adapter 调的是
CreateH5Order -> TransactionH5,把返回的H5URL放入QRContent。 - v2 服务保留 JSAPI,并已增加
trade_type=MWEB下单、mweb_url解析和 v2 查单;通用 v2 Adapter 同步开放 H5/MWEB 与查单能力。 GET /api/admin/agent-recharges/payment-methods读取唯一生效配置,再调用 Adapter 的Available:v3 校验 v3 Key、证书和序列号,v2 校验 APIv2Key;两种配置均可返回wechat。
因此测试环境生效配置为 provider_type=wechat_v2 且 APIv2Key、商户号、AppID 和回调地址完整时,接口会返回 wechat,创建时使用 MWEB。
“基于当前支付配置”的准确含义
“基于当前支付配置”不等于“看到哪组密钥非空就自动尝试哪套协议”。当前代码的配置解析规则是:
唯一 is_active=true 的 WechatConfig
│
├─ provider_type=wechat → 选择 v3 实现 → 校验 v3 凭据
├─ provider_type=wechat_v2 → 选择 v2 实现 → 校验 APIv2Key
└─ provider_type=fuiou → 选择富友实现
也就是说,字段值提供凭据,provider_type 决定协议和 Adapter。即使同一行同时填了 v2、v3 字段,代码也不会自动降级或跨协议尝试。支付宝字段则是同一配置行中的并存能力,当前可用性判断不通过 provider_type=alipay 分流。
本项目最终采用方式
用户已确认接受“系统相机或外部扫码工具打开手机外部浏览器”的 H5/MWEB 使用方式,项目据此采用:
provider_type=wechat:调用 v3 H5 下单和查单,返回h5_url。provider_type=wechat_v2:调用 v2 MWEB 下单和查单,返回mweb_url。- 两个分支继续使用各自协议的回调验签;支付 URL 统一保存并返回为
qr_content。 - 前端负责渲染二维码,同时明确提示使用系统相机或外部浏览器扫码;本方案不承诺微信“扫一扫”入口。
仓库证据
internal/model/wechat_config.go:wechat/wechat_v2的协议含义及两套密钥字段。pkg/payment/loader.go:按provider_type构建 v3 或 v2 服务;v2 Adapter 转发 JSAPI、H5/MWEB 与查单。pkg/wechat/payment_v2.go:v2 XML+MD5 的 JSAPI、MWEB 下单与查单实现。pkg/wechat/payment.go:v3 JSAPI 返回prepay_id/pay_config,H5 返回h5_url。internal/infrastructure/payment/wechat_web.go:代理充值按provider_type调用 v3 H5 或 v2 MWEB,并把支付 URL 写入QRContent。internal/application/agentrecharge/online_creation.go:支付方式接口读取is_active=true配置,并只返回 Adapter 判定可用的方式。
微信支付官方来源
- JSAPI 支付产品/开发指引
- JSAPI 下单 API v3
- Native 支付产品/开发指引
- Native 下单 API v3
- H5 支付产品/开发指引
- H5 下单 API v3
- API v2 统一下单(官方旧版文档)
- API v2 Native 支付(官方旧版文档)
- API v2 H5 支付(官方旧版文档)
核对日期:2026-07-30。上述来源均为微信支付官方域名;旧版 API v2 文档可能由官方站点重定向到新版文档中心,但其统一下单字段和产品语义也可由仓库现有 v2 实现交叉核对。